各科、部:
为保证历时三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取得实效,达到活动确定的目标要求,中心党组制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具体标准和具体要求。望中心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时刻用标准和要求对照检查自己,强化“三观”教育,规范自身言行,实现奋斗目标,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向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
附件 1、“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具体标准
2、“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具体要求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具体标准
讲党性
坚定信念、牢记宗旨,
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政治过硬、一心为民。
重品行
胸怀坦荡、志存高远,
公道正义、爱岗敬业,
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作表率
刻苦学习、率先垂范,
勇于探索、开拓创新,
谦虚谨慎、求真务实。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具体要求
讲党性
坚定信念:坚持理想,忠诚事业,严守纪律,贯彻路线,执行决定。
坚定立场: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牢记宗旨,服务社会。
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明确职责,认真履职,切实尽责,追求卓越。
重品行
点滴做起:慎微慎独,慎友慎权;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防微杜渐。
知荣明辱:自重自省,自警自勉;襟怀坦荡,淡泊名利,甘于奉献。
公道正派:客观公正,文明礼貌;照章办事,强化素质,和睦相处。
作表率
勤学善思:加强学习,勤奋钻研;身体力行,拓展思路,扎实工作。
勤政廉洁:认真做事,求真务实;干净做人,洁身自好,推进工作。
严已宽人:修身立德,协作共进;谦虚谨慎,志存高远,创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