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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若干问题解答 |
发布时间:2006-5-24 17:19:50 新闻来源: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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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细则》中对提取还贷的申请人作了哪些要求? 1、申请人为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 2、借款人正常还贷在12个月以上,申请办理前没有逾期拖欠额。 3、借款人贷款后能按政策正常缴存公积金。停缴一年以上(含一年)者,不能办理。 二、《细则》中明确的还贷方式有哪几种? 当前,公积金提取还贷的方式有三类六种: 1、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方式 (1)先垫付后提取方式。借款人先用自有资金垫付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在结清贷款之日起的一年内,可凭《贷款结清证明》提取公积金现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最后一次还款额。 (2)提取还清方式。借款人及其配偶用其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提前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需到缴存银行办理公积金转帐手续。 2、提前部分还本方式 (3)贷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额减少。 (4)月还款额不变,贷款期限缩短。 3、预还若干月还款方式 (5)“预还若干月贷款本金”方式。 (6)“预还若干月贷款本息”方式。 三、《细则》中“预还若干月贷款本金”和“预还若干月贷款本息”方式有何不同? 1、预还金额不同。“预还本金”方式的预还总额为预还若干月正常月还款额中的本金之和;“预还本息”方式的预还总额为预还若干月的正常月还款额之和。 2、预还期间利息计算及收取时间不同。“预还本金”方式是按预还后的剩余本金来计算计息的,在预还到期后的首期收取;“预还本息”方式下的预还期间的利息,则视同正常按月还款计算,并提前一次性收取。 3、预还到期后的首期还款额不同。“预还本金”方式下,借款人除需还当月贷款本息外,还需一次性结清预还后的剩余本金在预还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因此,首期还款压力很大。“预还本息”方式下,借款人只需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及因利率调整而产生的预还金额不足的差额部分,因此,首期还款压力小。 四、《细则》对办理余额还贷的时间作了哪些新规定? 提取还贷办理时间原来由资金管理中心每年统一公布,集中办理。从今年10月15日起改为常年办理。 《细则》对借款人的具体办理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在一个公积金存款结息会计年度内(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借款人只能申请办理一次提取公积金余额归还个人贷款;选择预还若干月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必须在前次预还期限到期后,方可再次申请办理提取还贷。 五、《细则》中对办理公积金提取还贷的具体操作程序是怎样的? 1、借款人到公积金贷款银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2、与贷款银行商定还款方式,并填入《申请表》中。 3、贷款银行根据确定的还款方式,核定申请人还款金额并签章,将《申请表》全套退交申请人到本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转帐手续。 4、借款人单位在核实其公积金帐户余额无误后,根据《申请表》中核定的还款金额开具支取凭证及进帐单,留存第三联后,交申请人到公积金缴存行办理转帐或提现手续。 5、借款人办理完公积金转帐手续后,应于2-3个工作日内,持进帐单回执联,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手续,并向贷款行索取《贷款还款计划调整通知》。 六、申请人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时,需提交哪些资料? 申请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单方提取的,需提供《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提取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或婚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七、借款人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什么? 1、核实公积金缴存余额及最后一次缴存月份(可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查询,或拨打缴存银行公积金查询电话:建行95533;工行95588)。 2、确认公积金缴存是否正常,贷款有无逾期拖欠。 3、自愿选择还款方式。 4、申请人单方办理的,填写《申请表》(一式四联)一套;夫妻双方办理的,填写两套(一人一套)。 5、《申请表》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务必填写清楚,真实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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